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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浙江
宁波
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决定和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哪
添加时间:
2014年7月5日
来源:
宁波著名刑事律师
http://nbzhmxsls.maxlaw.cn/
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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