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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浙江 宁波

什么是收受贿赂?

添加时间:2014年7月28日   来源: 宁波著名刑事律师     http://nbzhmxsls.maxlaw.cn/

法律咨询:您好,请问律师,什么是收受贿赂呢?

马超律师回答: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主要特征是他人交付财物的自愿性和行为人接受财物的主动性,对于行贿人而言,其交付的财物是处于自愿而不是被迫,主观上都有通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从而换取某种利益的目的;对于受贿人而言,收受贿赂是在行贿人主动给付财物的情况下实施的收取行为,具有被收买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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