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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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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浙江
宁波
非法传唤的概念
添加时间:
2016年1月19日
来源:
宁波著名刑事律师
http://nbzhmxsls.maxlaw.cn/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不按以上执行的传唤就是非法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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