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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浙江 宁波

什么叫分别检验

添加时间:2016年1月29日   来源: 宁波著名刑事律师     http://nbzhmxsls.maxlaw.cn/
笔迹检验的过程是同一认定的过程,也是对案件笔迹材料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笔迹鉴定应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
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笔迹鉴定的第一个环节,分别检验是对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分别的进行观察研究,以确定它们是否自然正常,有无伪装变化;然后从中找出能够反映各自书写习惯的笔迹特征把它们记录在特征比对表上。分别检验的过程如下:
(一)分析物证笔迹
即分析研究物证笔迹是否自然正常,有无伪装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原因和程度如何?通过物证笔迹的分析可以明确物证笔迹能否真实的反映出书写人书写习惯,并为解释检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客观依据。物证笔迹分析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因此分析物证笔迹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1.正常笔迹的特点
正常笔迹是指在正常的书写环境、正常的书写条件以及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正常的笔迹主要有以下特点:
(1)书写水平前后一致;
(2)文字布局、搭配比例、运笔形态自然合理;
(3)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基本适应;
(4)相同字、相同偏旁间的特征反映基本一致。
2.变化笔迹的特点
变化笔迹是指在反常的书写环境、反常的书写条件以及反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变化笔迹有两种:一种是自然变化笔迹,即由书写环境、书写条件或书写人生理因素特殊等客观原因引起的笔迹变化;另一种是书写人心理上的特殊而采用某种手段引起的笔迹变化,是主观因素造成的,是书写人故意伪装的结果。
虽然不同的原因造成的笔迹变化的特点有所差别,但从总体来看它们都应具备以下特点:
(1)书写水平前后不一;
(2)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矛盾;
(3)相同字、相同偏旁间的特征反映不一;
(4)文字布局混乱、搭配比例失调;
(5)运笔反常,笔画出现不适当的拉长缩短,笔画的书写生涩呆板,并伴有停顿、重描、弯曲、抖动及拖带现象;
(6)常用字出现错误。
在分析物证笔迹时如果发现有上述现象就应考虑是变化笔迹,并根据不同的特点分析引起变化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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