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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浙江 宁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

添加时间:2016年2月11日   来源: 宁波著名刑事律师     http://nbzhmxsls.maxlaw.cn/
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
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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