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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浙江 宁波

小偷悔过免处罚监视居住又逃跑

添加时间:2016年4月22日   来源: 宁波著名刑事律师     http://nbzhmxsls.maxlaw.cn/
9月8日,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民警将网上逃犯王某移交给浙江温州警方。

2002年5月1日,家住永宁县望远镇望远村三组的王某在浙江温州盗窃900元现金及两部手机,后被温州警方抓获。由于王某接受调查时非常配合警方,并有悔过之意,温州警方决定不予处理,王某随后被监视居住。2005年6月28日,王某突然逃离温州,同年11月被温州警方列入网上逃犯。望远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在王某家多次调查。2008年8月29日,王某突然出现在望远菜市场,民警迅速前去抓捕,有反侦查能力的王某觉得不对劲,立即跳上开往银川的中巴车准备逃跑,不料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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