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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宁波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添加时间:2018年6月25日   来源: 宁波著名刑事律师     http://nbzhmxsls.maxlaw.cn/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否则不予认定自首,主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否则不予认定自首,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对于如实供述的罪行是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的虽然不属于自首,但是符合坦白的构成要件,所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所以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对于所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中较重的,从认罪态度方面讲也应当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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